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蚌埠医科大学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下,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党章、党纪为依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为学校全国知名区域一流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抓好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三、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七、保障党员的权利。

    八、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纪检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等工作。

    九、做好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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