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各直属部门:
近年来,在党委、学院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收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依法收费观念日益增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作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社会十分关注的教育乱收费情况,如收费无依据、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健全、分配不透明等问题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收费管理”的要求和2004年全院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就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规范收费工作的指导思想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有利于保障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有利于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实现教育收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稳定和发展的大局,事关我院教育工作的社会形象,学院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教育稳定、树立良好教育形象、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既要看到我院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的成效,更要对新形势有清醒的认识。要坚持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为学院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坚决抵制和杜绝各种乱摊派行为,充分认识教育乱收费、不规范收费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牢固确立全局观念和政策法规意识,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到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自觉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
二、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收费管理,健全教育收费的监督机制
1、规范收费申报程序。
(1)各单位必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严格做到持证收费,做到每项收费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等收费文件规定的范围,填写《申请收费审批表》(见附表1),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程序,在拟定收费10日前报送监察审计处。
(2)监察审计处会同财务处,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代办项目和代办标准,以及经核准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对申请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程序进行复核后,提出审核意见,上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收费单位要公开经审批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公示墙等显要位置张贴收费公示表,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学院内各单位(除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如附院、校产办、食堂),凡有收费,必须按规定填写《申请收费审批表》,以此作为收费依据;凡有收费必须使用学院财务统一票据;凡有收费,必须全额进入财务总帐,严禁私自坐收坐支,收费票据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同时收费全额上交学院财务,由财务处按规定给收费单位办理上交、提成及扩大再生产等。
3、严格收支和分配管理。
(1)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将所收款额上缴财务处。每学期末,各单位应将“收费项目收支情况呈报表”(见附表2)报学院财务处。
(2)各单位的收支款项,必须实行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批制度。各收费单位要按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在定期进行自查的同时,接受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的监督。
(3)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其财务管理必须执行《蚌埠医学院基金管理分配暂行》〖院字(2001)55号文〗,财务收支、成本控制、创收分配均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教育收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1、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仍然是今年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事关教育系统的形象和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院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认真对待、抓紧抓好,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原则,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
2、各系、部,处、室,各直属部门要实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加强对规范收费工作的重要性教育,组织专项学习《关于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院字(2000)55号〗和《蚌埠医学院基金管理分配暂行规定》〖院字(2001)55号〗文件精神。对照文件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要认真查一查哪些工作没有落实,原因何在,应采取什么措施切实落实到位;认真查一查工作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问题的症结是什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组织专门力量对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有无未申报收费、有无无证收费项目、有无超标准收费问题等,以最快的速度调查核实,对确属乱收费的要立即纠正,要努力把局部的乱收费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各收费单位和部门要积极会同监察审计、财务部门,认真抓好规范教育收费的组织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督导检查,积极推行教育收费的审计、公示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纪委、监察审计处设立教育收费举报电话,凡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积极做好教育收费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凡未按要求规范收费以及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乱收费典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4、对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不力或财务管理混乱的单位,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学院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对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违反本规定而获取的款额,责令该单位全部上缴学院。对在收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确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其他违纪行为者,将按党纪、政纪有关条款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