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纪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附院党委、各群众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各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政策要求为遵循,以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学校党委、纪委要加强对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各附属医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要求,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提升各附属医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全面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成效。
二、加强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各附属医院党委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布局,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要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思想政治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意识的正确引导和规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医德医风教育等纳入医院党员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广大职工遵章守纪、廉洁从医、清白做人,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二)深化作风建设,有效提升患者满意度
1.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附属医院要进一步巩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的工作成果,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要在坚持中见常态、在深化中见长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四风”问题的监督惩戒机制,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和通报曝光力度。
2.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各附属医院要深入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切实加强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要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要加强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强化对医德考评工作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的监管,把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评先评优、晋职晋升和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1.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附属医院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从严从实抓好党建、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业务与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承接任务、主动加强监督、主动汇报情况。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厘清主体责任清单,从集体到个人、从班子主要领导到班子其他成员,都要对照责任清单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横到边、纵到底。
2.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各附属医院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要进行常态化监督和教育提醒,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正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附属医院纪委工作报告制度和纪委书记述职述廉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四)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各附属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一是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切实把集体作用发挥到最大,把个人决策行为界定在合理区间,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清单,明确决策过错认定标准、追责程序和责罚标准,对因决策事项不坚持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论证不充分等违规决策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三是要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各附院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附院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
(五)突出监管重点,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各附属医院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新建工程项目的监管。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加大对乱收费、吃“回扣”、收“红包”等违反行业“九不准”行为的治理力度。各附属医院纪委要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所掌握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对反映重要问题的线索调查核实后,要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和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切实把“四种形态”贯穿到执纪审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对严重违法违纪干部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反思、引以为戒。
三、加强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保障措施
1.落实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一次听取附属医院党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导和督促附属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附院党委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并且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报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附属医院纪委每年于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审计情况和问题线索及核查情况上报学校纪委,重大问题事项应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2.实行廉政约谈。学校党委对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开展集体廉政约谈,传导压力和责任,督促廉政责任的落实。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单位,由学校党委或纪委负责同志约谈相关领导干部,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
3.强化检查考核。学校党委、纪委每年至少一次对附属医院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各附属医院要把党风廉政工作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和检查考核之中,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完善廉政承诺。学校党委主要领导与各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作为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依据。
5.严格责任追究。各附属医院要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启动“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追究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的同时,要倒查追究相关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