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校党委书记蒋家平主持会议。校领导郑兰荣、姚文兵、陈昌杰、高仲姣,校党委委员,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高仲姣逐条领学了《条例》内容,并进行详细解读。在主题发言中,高仲姣立足岗位实际,以身边人、身边事举例,从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入手,强调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党员干部带头做遵规守纪的标杆,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史永庆,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熊韵波也分别结合各自的学习、工作、思想进行主题发言。
蒋家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是要求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字学、联系实际悟,圈出“易错点”,修补 “薄弱项”;以案为镜、心存敬畏,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
蒋家平强调,党员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持续将外在约束转化为自律自觉,筑牢廉洁自律“堤坝”。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把监督视为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通过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还视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